全台剩不到卅尾的保育類動物「蘇眉魚」又少了一尾!
台北市動物保護處日前接獲檢舉,指士林區士東市場一名魚販竟販賣保育類野生動物蘇眉魚,動保處及警方趕往現場,僅剩下魚頭,瀕危魚種竟淪為盤中飧,十分誇張、可悲。
北市市場販賣 警趕到時只剩魚頭
蘇眉魚的學名為「曲紋唇魚」,又稱龍王鯛或拿破崙,是墾丁海域最大型珊瑚礁魚種,最大可長到二公尺、體重兩百公斤以上,因體型大、肉質鮮美,常遭捕捉,導致銳減,聯合國國際自然保護聯盟(IUCN)二○○四年將該魚種列為瀕危物種,農委會考量全台野生蘇眉魚可能剩下不到卅隻,也修正野生動物保育法,七月一日起公告將其列為珍貴稀有(Ⅱ級)保育類野生動物。
今年六、七月間,蘭嶼、屏東紛傳有民眾捕殺蘇眉魚,還在臉書PO出照片,引發網友撻伐,甚至在農委會公告七月一日起禁捕蘇眉魚,竟有漁民在保育令生效前一天下海獵捕,海產店還將照片PO網,惹出爭議。
列珍貴稀有動物 7月起禁捕
北市動物保護處昨說,本月廿五日接到檢舉,指北市士林區士東市場一名魚販在賣蘇眉魚,經會同警方前往,現場只剩魚頭,魚販被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移送法辦,這也是動保處首次查獲蘇眉魚遭販售的誇張案件。
該魚販指魚原重約十二公斤,僅剩的魚頭重約七.四公斤,自切口起算至魚唇長約卅四公分,推估該魚體應算是「青少年時期」大小而已,原本還有一段大好時光可以優游海洋中,卻淪為餐桌上的料理。
魚販未透露來源 也不知是保育類
北市警士林分局蘭雅派出所表示,魚販供稱,蘇眉魚是從其他地方買來的,但未透露具體來源,還說並不知道這種魚是保育類魚種。
動保處技正陳以詮表示,已列為禁止捕捉的保育類動物,無論是否知情,都不得公開展示或販售,蘇眉魚屬於第二級保育動物,依法可罰六個月以上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,併科罰金卅萬至一百五十萬元罰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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